電子報第107期(98.04.05.)                                                                                                   92.09.18創刊       (有著作權  轉載必究)

一、「討論園地」

原本為了提高網路安全性並避免網路廣告及垃圾機器人程式之干擾,網友需先作登錄程序,才能參與討論區,但是這樣卻又造成很多不方便,所以改以驗證碼取代會員制,不必登記為會員就可所欲言,歡迎繼續提問、參與討論或發表心得。近期討論 的重要主題包括「著作權法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限制條款修法論壇」、「找不到著作人的著作」、「圖片侵權」、「音樂與影音檔問題」、「學生參賽作品直接引用新聞圖文是否構成侵權?」、「有打馬賽克的A片是否在台灣受著作權保護?」、「仿冒網路上販售之包包?」、「販售真品平行輸入之名牌服飾是否違法?」、「關於網龍網遊戲是否抄襲之爭議?」、「找不到Rightholders?」、「智慧局新擬著作權法修正草案之討論?」、「掛元世祖賣涮羊肉 故宮追緝?」等議題,歡迎關心著作權保護的朋友提出新議題,共同參與討論。

二、著作權時事分析

公園跳舞使用音樂要付錢嗎?

大清早或傍晚的公園裡,一群人隨著音樂擺動,一起跳舞健身,要不要付費給音樂的著作權人呢?雖然答案不能被大多數人所接受,但我們還是得面對現實,依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播音樂的人要付費給音樂的著作權人。

三、著作權法制發展

1.世界智慧財產權法院的新構想

2009年4月初在倫敦舉行的G20高峰會議,將討論一項議案,預計在2012年以前,成立世界智慧財產權法院(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itigation Court),審理國際智慧財產權爭訟案件,以促進全球經濟發展。

2.日本擬修正著作權法促進網路合法利用著作

日本政府近日向國會提出著作權法修正草案,期使著作在網路更能受到保護,促近網路合法使用著作之產業發展。在這項草案中,分為三項重點,包括明定下載非法檔案為違法行為,允許搜尋引擎為達到搜尋目的得複製網路上之著作,就既有廣播之網路廣播建立法定授權機制。

3.著作權法欠圖書館四個明確的指引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關於圖書館經營實務的函釋雖有其道理,但因為不是著作權法的明文規定,仍潛藏不少不確定的風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己也承認,這僅是「基於著作權專責機關所為之法律意見」「發生爭時,仍應由司法機關調查事實予以認定」,長遠之計,仍以修正著作權法,始為正辦。

4.紐西蘭著作權法之ISP修正案無限期延後施行

由於著作權人與ISP業者就何謂「合理的政策」,無法達成協議,紐西蘭最後於2009年3月底決定將「三振條款」三振出局,不予施行,未來將修法處理,以避免造成重大災難。

四、著作權觀念漫談

創作與侵權的界線,合理使用歐巴馬

著作權法的保護與創作有相輔相成的關係,要保護既有著作的著作權,也要鼓勵新的創作產生,而合理使用在其間扮演均衡的角色。由於合理使用的不確定性,只能說,在利用既有著作進行創作時,自己的創作性投入越多,越能提高合理使用的機會。

五、著作權判決評析

1.未經授權的改作不能取得衍生著作之保護?

智慧財產法院的成立,係以專業的判決為民眾之期待,如果不能藉由專業法官本於專業進行審判,重新檢視過去一般法院判決之立論是否完善,僅是重申一般法院判決先例,又竟而錯引判決先例,實在很難令民眾信服,看來智慧財產法院的專業,還有待提升。

2.司法機關對於抄襲之要件及判斷

關於侵害之認定,判決認為「法院於認定有無侵害著作權之事實時,應審酌一切相關情狀,就認定著作權侵害的二個要件,即所謂接觸及實質相似為審慎調查審酌,其中實質相似不僅指量之相似,亦兼指質之相似;在判斷語文著作是否抄襲時,宜依重製行為之態樣,就其利用之質量按社會客觀標準分別考量。」此一判決並沒有就「改作」之侵害,作進一步釐清,而不構成「重製」之行為,常尚需進一步認定有無「改作」之存在,這是本項判決所未討論之另一敗筆。

六、著作權相關論文

世界圖書館的大未來

「知識就是力量」,在今日數位網路環境中,更顯示出真實。誰能夠又快又精準地找到所需要的資訊,就可以掌握先機,最快做出正確的決定。圖書館對於知識的取得,扮演重要地位。隨著科技發展,圖書館若能結合數位及網路技術,更能發揮其資訊保存與散布的功能。建立一個世界圖書館,讓全世界所有的人,隨時隨地都有公平接觸資訊的機會,有助於弭平數位落差,縮短貧富差距,是一個理想的境界。數位圖書館與網路搜尋引擎業者,正努力朝向這個目標,然而,在「內容就是老大(Content is King)」的現實下,如何集中資訊,精確提供使用者所需的知識,成為世界圖書館的最大挑戰,而這二項挑戰,都以著作權議題為中心。 世界圖書館的建立,充滿無限的挑戰,這一挑戰不僅來自科技,也來自傳統圖書館經營理念的必須顛覆,更涉及建立高效率圖書館的經營模式之改變。本文發表於智慧財產權月刊」98年4月號從世界圖書館的理想出發,提出建立世界圖書館的新思考,點出目前已事實存在的各種世界圖書館經營模式,也探究建立世界圖書館的困境與各種解決之道,最終發現,沒有絕對完美的制度,只有多元的發展與選項,才能達到公眾接觸資訊及著作權人獲得適當報酬的最大均衡。

七、著作權大哉問

1.政府定期發行刊物上作品之第二次利用疑義?

本案公務員的作品到底是應適用第四十一條還是第十一條,要視他在機關刊物上的作品,是一般的投稿,還是職務上的著作而定。如果投稿的公務員在職務上並沒有被要求在該刊物上發表作品,而是他個人自由決定投稿,就應被定位為第四十一條的投稿;若所屬機關依職務分派工作,要求該公務員在刊物上發表作品,就可能是職務著作,應適用第十一條規定。這項認定不因有無稿費而有差別,即使是............

2.美術館對其館藏真跡有多少授權的權利?

磁器製作公司可能因為沒有獲得美術館的授權,無法取得較高解析度的圖檔,所以,產品上的花鳥繪圖品質就做得較差。很多廠商認知到這項差距,除了會從畫作的著作財產權人取得授權,還會從收藏者取得真跡,製作較高解析度的圖檔,甚至與收藏的美術館合作,讓他們從專業的角度來協助產品製作,強化藝術品質,再以有經過美術館授權的宣傳方式,行銷產品,雖然.......

3.典藏的私人書信可否供外界閱覽?

關於「公開發表」,依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五款之定義,「指權利人以發行、播送、上映、口述、演出、展示或其他方法向公眾公開提示著作內容。」美術館可以將私人書信提供給民眾到館登記後閱覽,進行學術研究,沒有發行、公開展示或其他對公眾廣泛提供之情形,尚不屬於.......

八、著作權遠距教學網

著作權遠距教學網」已正式上線,內容包括主持人近期於各種場合所作之著作權相關講座影音檔案及教材,值得初學著作權者或進階程度或產業人士參考,未來將陸續增加檔案,歡迎各界免費瀏覽。

九、著作權部落格

著作權部落格」已自2008年9月正式上線,本案係主持人近期受邀參與資策會執行之「數位典藏橋接計畫」,在該會之「數位典藏創意加值商用平台」中,以部落格型態,提供涉及著作權法之相關短文,並以「常見問題」之一問一答方式,協助典藏機構與創意加值企業解決著作權相關法律問題,未來將陸續增加內容,並與業界人士互動,歡迎各界免費瀏覽並提問。

十、專書簡介

1.「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ISBN986-121-162-4),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二○○四年八月上旬初版發行,二○○六年二月中旬再版,每冊售價280元。本書係以「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觀念漫談」專欄中,精選出五十則有關著作權基本觀念之短文,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以近年所發生的著作權案例為主軸,兼具理論分析與實務運用,簡淺易懂,是認識著作權法的基本入門參考。

2.「著作權博識500問」(ISBN986-121-101-2),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二○○四年四月中旬再版發行,每冊售價320元。本書係將近年來,各界在「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大哉問」專欄所提出關於著作權的疑義,精選出五百題問答,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值得作為近一步釐清日常所發生著作權爭議案件的進階參考書。

3.「著作權法逐條釋義」(ISBN978-957-11-4679-9),已由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於二○○七年三月中旬初版發行,每冊售價360元。本書係依著作權法之條文順序,以淺顯易懂的文字進行解說,同時附有主管機關的重要解釋以及法院的重要判決,是大學教授著作權法課程的簡易教科書,也是初入門者對於各該條文規定原因與適用情形最方便的入門書。

4.「線上音樂與影片的著作權問題」(ISBN978-986-01-3141-3),已由國立台灣大學科際整合研究所於二○○八年三月中旬出版發行,每冊售價250元。本書係主持人參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6年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於智慧財產培訓學院之「數位內容著作權種籽師資專班」講授網路上之音樂與影音之利用所牽涉著作權議題之教材。

5.「多媒體法與企業經營手冊-----創作人與發行人實務指南」(ISBN957-667-573-1),已由商業周刊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於二○○○年四月初版發行,每冊售價450元。本書係主持人與劉文彬先生合譯美國聖荷西州立大學的網路法律教授J. Dianne Brinson及加州專攻智慧財產權法的名律師Mark F. Radcliffe所著「LAW and BUSINESS HANDBOOK---- A Practical Guide for Developers and Publishers」,本書沒有不太多的理論,係提綱挈領地點出多媒體產業與使用者必須知道的基礎概念,其大多數的篇幅都是以非常淺顯的文句,詳列實例,介紹經營多媒體產業所須注意的相關法律議題,並一再澄清許多一般人所常有的誤解。

6.「著作權法逐條釋義日文版」(ISBN978-957-11-4679-9),已由日本財團法人經濟產業調查會於二○○八年九月上旬初版發行,每冊售價2,625日圓。本書係由主持人無償授權由日本智慧財產權學者萩原有里女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法博士)依「著作權法逐條釋義」翻譯完成,本次發行係台灣著作權法相關論著首次在日本以日文版發行,有助日本學界與實務界對台灣著作權法制之瞭解。

十一、與「著作權筆記」主持人對話?

十二、歷次已發行之電子報

十三、取銷訂閱電子報

十四、與主持人在MSN相見  copyrightnote@hotmail.com